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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解析16

发表时间:2014/1/10 10:19:3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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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备考201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中大网校编辑根据最新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大纲特别整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历年考试的重点,帮助大家提前掌握和复习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要点,以备迎接201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本章考纲要点:

(1)掌握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含义;

(2)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

(3)掌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原则;

(4)掌握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

(5)掌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安全分类存放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有关规定;

(6)掌握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应当按照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有关规定;

(7)掌握建设、关闭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

(8)了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有关规定;

(9)了解组织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及组织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

(10)掌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

(11)掌握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

(12)了解禁止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规定。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 2005年4月1日实施)

一、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

第2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89条 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

(结合《水防法》规定包括排入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不过不排入水体的液态废物需要注意)

【例题】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下列哪些废物的污染防治?()

A 生活垃圾 B 危险废物 C 医疗废物 D 放射性固体废物 E 液态废物

答案:ABCE

解析:注意固废法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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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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