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家政服务需求的增加,家政服务在我国逐渐盛行。如何认识我国目前家政行业的现状、确立怎样的发展策略是家政服务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家政服务业的非正规性
按家政服务的内容可将家政服务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初级的“简单劳务型”,即常见的家务劳动服务,如煮饭洗衣、清洁卫生;二是中级的“知识技能型”服务,如护理、营养、育儿、家教、陪聊;三是高级的“专家管理型”服务,如高级管家的家务管理、社交娱乐的安排、家庭理财、家庭消费的优化咨询。近几年来,家政服务机构在我国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家政服务人员也大量增加。在总体上我国的家政服务还主要处于初级层次,从市场主体的角度看,“非正规经济”的特征和“非正规就业”的特征表现突出。
(一)家政服务机构的“非正规经济”特征
家政服务具有非正规经济的特点:1.市场准入条件低,资本要求很小,无严格的组织形式要求。一个电话,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做广告,家政服务机构即可开张营业。2.规模小。家政服务业的市场主体主要有愿意从事家政服务的个人、介绍就业的中介机构、小规模的服务部或公司。前两者在本质上是个人的自我雇佣,谈不上规模;后者多为个人开办,挂靠于街道或小规模自营,资金较少、人员不多,真正形成规模经营的公司很少。3.发展不稳定,成立得快,解散得快,业务时好时坏。4.行业不规范,法律空白多,政策支持少。
(二)家政服务员的“非正规就业”特征
家政服务员的就业性质,在总体上属于非正规就业。非正规就业一般是指在非正规经济中的就业。个人(或几个人联合)提供的家政服务、职介所介绍的家政工作以及主要收入来源于计件、计时或提成的家政服务均属于非正规就业。家政服务员的非正规就业特征有:1.没有正式劳动合同,雇佣关系不稳定;2.劳动时间的弹性较大;3.工资不固定且较低;4.法律保护力度小,权利救济途径少;5.家政服务员就业门槛低,吸引了大批半文盲、低素质的求职者,80%左右为初中以下学历;6.在家政服务业中,被服务的家庭常常既是雇主,又是消费者,家政服务员与雇主呈现“零距离工作”的特点,工作程序受到严重注视,服务质量容易受到挑剔,家政服务员的人身自由度小,心理压力大。
家政服务表现的非正规性是整个行业的基本属性,伴随该行业长期存在,因其非正规性而有众多的求职者和创办者,并吸引了不少客户,但也因其非正规性而阻碍了家政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难以满足城市家庭中的高级需求。
二、家政服务业的发展策略
在我国经济的转型阶段,将家政服务业壮大,具有十分重大的特殊意义:1.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农村稳定;2.通过接触、学习城市文化,提升农村妇女的素质及文明程度,推动其家庭及下一代的发展。可以说,家政服务业是协调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笔者在总结国内外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就业者个人、家政服务机构、政府和社会等方面提出发展家政服务业的以下建议:
(一)教育培训,增加人力资本
家政服务员人力资本的缺少导致其工资低,同时也阻碍了家政服务市场的进一步扩大。目前家政服务业“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结构性就业问题十分突出。其原因在于家政服务员的素质满足不了市场发展的需求,中级服务需求已经大量出现,高级服务需求也初露端倪,大学生保姆的出现、“菲佣”登陆上海即是例证。提供中高级服务是客户的需求方向,也是家政服务员的努力方向。但同时对家政服务员的素质要求相应提高,初级服务可以仅凭经验劳动,中级服务则需要较多的知识和技能,高级服务则要求专业化的知识和能力。而家政服务的求职主体是来自农村的富余劳动力与失业工人,这些人的素质普遍偏低,通过培训使他们获得知识技能,增加人力资本,就变得十分必要和急迫。培训的内容除了知识技能以外,还应当重视非技能素质的培训。由于家政服务具有人文性,与服务对象“零距离工作”,会出现很多影响服务质量、雇主是否长期接受的非技能性问题:1.角色意识的转变。以前自己是家庭的主人,现在是他人家庭的服务人员,这里有一个角色重新定位的问题。2.针对家政服务员普遍存在职业认同感差的问题进行职业认同教育。职业认同感越高,工作成绩才越好。3.意志品质教育。农村打工妹不怕苦、不怕累,但是自信心不足,怕受挫折,应当进行自信力、控制力、坚持力的教育。4.职业道德的问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泄露客户隐私等。5.学习能力的培养。培训方式应多种多样,将上课讲解、情景教育、进入家庭作实验、观摩等方式结合起来效果可能更好。应当将劳务输出地的教育、上岗前培训、就业期间的再训结合起来。可以利用劳务输出地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渠道开设家政服务课程,比较系统地学习家政及家政服务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然后在劳力输入地进行短期强化培训。
(二)组织化运作,改变非正规就业方式
组织化运作是指市场主体采用组织体的方式开展家政服务。组织化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最佳方式是公司。建立家政服务公司能起到聚集资本、规范管理、取得规模经济效益的作用。对家政服务业,最根本的作用是最大程度地将家政服务业“正规化”,最大程度地改变家政服务业的非正规就业方式。
根据北京、广州的实践,组织化运作方式如下:家政服务公司→招聘家政服务员→培训→派遣就业→客户(雇主家庭)。其核心在于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公司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家政服务员成为公司的职员,由公司联系客户,派遣到客户家庭工作,由公司发给工资,公司实行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和督促。这种全程化企业管理模式使家政服务员个人与客户直接的劳务关系变为公司与客户的劳动关系,提高家政服务员与客户的协商地位,同时将不稳定的雇佣关系转化为较稳定的正式劳动关系,能够留住一批有能力的家政服务员,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高级的服务,为公司创造经济利益。
采用公司的运作方式还可以增加客户的安全感和信任度。家政服务工作进入家庭的特点决定了安全隐患大,这严重制约了客户群体的发展。采用公司运作,公司会对家政服务员的非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的赔偿能力必然超过家政服务员个人,免去了客户的后顾之忧。在广州已有家政公司引入保险机制,对因家政服务员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对于客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
采用公司的运作方式也存在弊端,这主要表现为管理成本高,一次性投入大,因而不可能在整个家政服务业都搞公司制运作,但可以考虑其他具有“组织性行为”的方式运作,既保留公司运作的优势,又降低交易成本,这需要全社会的积极配合和参与。1.家政服务员自筹资金组成合作社(合伙),统一组织名称,统一管理,统一对外服务,统一收取费用,改变个人单兵作战的情况,集体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方式的规模不可能太大,到了一定的规模就容易导致管理混乱。2.依托家政服务培训机构,将培训机构的职能延伸到安排就业,引入机构赔偿和保险机制。3.由非政府组织、非赢利组织接受捐助,资助农村贫困群体和妇女参加培训并组织其参与家政服务。
(三)政府扶持、社会支持,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目前我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达到1 8亿人,2003年约有1亿农民进城找工作,而女性在4000万左右,因此农村妇女进城做家政将是一个长期的现象。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社会团体应当按照这个精神,将家政服务作为协调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为发展家政服务业和农民就业创造良好环境。
1.将家政服务等非正规经济纳入国家发展计划。从国际上看,非正规经济活动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全球性的社会经济现象。据2000年我国劳动保障部调查,国内各大中城市对家政服务需求的岗位达到1500至2200万个。2003年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标志着经济增长进入一个重要阶段,消费结构向发展型、享受型升级,对家政服务的需求必将增加,估计目前空缺的岗位占总需求量的40%左右,而且总需求量还在增长。因此我国应当正视家政服务等非正规经济,将其纳入国家发展规划,提供适当的制度支持,那么家政服务业成为我国的一个产业指日可待。地方政府特别是劳务输出地政府也应当抓住这一良机,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如给予一定培训费用,适当放宽融资条件,给予税收优惠,准许以民办非企业形式开展家政服务,推动家政服务业的发展。经笔者实地考察,政府给一名贫困农村妇女提供一两百元的启动资金,即可让其通过家政服务一年内收入3000元以上。以从四川到北京做驻家家政服务员为例,政府给每位农村妇女垫资150元组织到北京做家政,用首月工资偿还政府垫资,按平均每人每年工作10个月每月400元工资计算,除去路费开支,保守估计年收入达到3000元,这相当于四川每户农民年平均的纯收入,当年即实现农民增收100%。若政府循环使用100万元的启动资金,一年内使用20次可将13万农村妇女输出,让13万个家庭脱贫,而政府还能收回本金100万元继续使用。
2.提供社会保障机制。非正规经济缺乏社会保障,发展家政服务必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主要包括:(1)建立家政服务人身、财产保险制度,包括家政服务员与客户双方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保险,增加家政服务的安全感。(2)对家政服务员提供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应采取各种积极措施,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实施范围,将家政服务员纳入到社会保障制度中,也可采取设立“农民工专户”的灵活形式。
3.规范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身建设。建立行业标准,适当提高市场准入条件,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业协会,打击非法职介,优化家政服务市场,以促进家政服务市场的长远发展。
4.切实保护家政服务员的权益。将家政服务劳务关系全面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并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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