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0年度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发表时间:2013/11/29 16:20:08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根据《护士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2010年度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各科目最后一年实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对2010年度考试成绩不再进行滚动管理。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护士资格

        [协议签约班-退费系列]

        千人千面 企业微信督学 协议退费保障

        1980

        了解课程
      • 护士资格

        [启航班-精品系列]

        在线Q&A平台 360全方位评测 高性价比

        19.9

        了解课程

      考试科目

      < !-- 底部拉幕广告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