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主管护师的考试范围

发表时间:2013/11/29 16:20:08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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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护理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中级主管护师考试在两天内完成四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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