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科目项目组织讲义4.9

发表时间:2012/8/24 14:36:5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顺利通过2013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小编特编辑整理了2013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科目投资建设项目组织》知识点,希望在2013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中,助您一臂之力!

施工总承包管理

4.3.6 施工总承包管理(掌握)

(1)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含义

采用该模式时,建设项目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联合体或者合作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而具体工程施工需要再进行分包的招标与发包,把具体施工任务分包给分包商来完成。但有时也存在另一种情况,即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也想承担部分具体工程的施工,这时它也可以参加这一部分工程的投标,通过竞争取得任务。

(2)施工总承包管理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比较

1)工作开展程序不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如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提前到建设项目尚处于设计阶段进行。另外,工程实体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化整为零,分别进行分包的发包,即每完成一部分施工图设计就招标一部分,从而使该部分工程的施工提前到整个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尚未完全结束之前进行。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

2)合同关系不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即建设项目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认可。建设项目业主通常通过招标选择分包单位。一般情况下,分包合同由建设项目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但每一个分包人的选择和每一个分包合同的签订都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

4)对分包单位的付款。对各个分包单位的各种款项可以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也可以由建设项目业主直接支付。如果由建设项目业主直接支付,需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

5)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服务。

6)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合同价格。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而不需要事先确定建安工程造价。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①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

②所有分包合同和分供货合同的发包,都通过招标获得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对建设项目业主方节约投资有利;

③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只收取总包管理费,不赚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差价。

(3)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

1)投资控制

①某部分施工图完成后,由建设项目业主单独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②在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时,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没有合同总造价,这是建设项目业主承担的风险之一。

③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方与分包人直接签约,加大了业主方的风险。

2)进度控制。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招标不依赖于施工图设计,可以提前。分包合同的招标也得到提前,从而提前开工,可缩短建设周期。

3)质量控制

①对分包人的质量控制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

②对分包人来说,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③各分包合同交界面的定义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减轻了业主方的工作量。

4)合同管理。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对分包人工程款支付又可分为总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直接支付,前者有利于加强总包管理单位对分包人的管理。

5)组织与协调。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对所有分包人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大大减轻了业主的工作。这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出发点。

与分包人的合同一般由业主签订,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分包人管理的力度。

例题:

以下关于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_。

A、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

B、 对各个分包单位的各种款项应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

C、 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

D、 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而具体工程施工需要再进行分包的招标与发包,把具体施工任务分包给分包商来完成

E、 在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时,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没有合同总造价,这是建设项目业主承担的风险之一

答案:A、D、E

施工联合体与施工合作体承包

4.3.7 施工联合体与施工合作体承包(熟悉)

(1)施工联合体的含义

联合体(Joint Venture)是一种临时性的组织,是为承担某个建设项目的某项特定工程任务而成立的,工程任务结束后,联合体自动解散。施工联合体就是为承担某个建设项目的某项施工任务而成立的临时性联合组织。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内部的管理,应该由联合体各方组成一个管理委员会,形成决策机制。

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联合体各方的关系,讨论确定项目经理的人选。

项目经理是项目层的管理者,负责建设项目的目标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是对外的代表,业主对建设项目的各项指令均通过项目经理贯彻执行。

(2)联合体的投入和利益分配

联合体各方的投入,可以根据各方的特点和优势决定,以互补的优势实现整体的竞争力。

联合体的经济分配可以根据投入资源的价值进行分配,也可以协商确定百分比。

通常情况下,牵头公司是投入比例(持股比例)最大的公司,并要收取履约金额的0.5%~5%作为牵头费。该费用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大小决定,但原则上合同金额越大,牵头费占合同金额的比例应该越低。

(3)施工联合体的特点

1)某个建设项目的规模太大,超出一个公司正常的承包能力,为了分散风险,采取联合形式;

2)两个以上公司联合,能够获得更多的担保额度;

3)由不同专业的公司组合形成专业齐全的联合体可以拓宽业务渠道和项目来源;

4)优势互补的联合还可以表现为:一个公司在当地有丰富经验或者有基地,而另一个公司则有特殊的专业技术;或者一个外国公司寻找当地与政府有良好密切关系的公司进行联合。

从业主的角度看,一是可以分散风险,联合体中任何一家公司倒闭,其他成员必须承担其经济责任;二是组织协调与管理比较简单。因此,对承发包双方都有利。

如果施工期间联合体中有一家公司倒闭了,所引起的经济责任由联合体中的其他成员承担。由于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每个单位参加联合体或选择合作单位时都很慎重。

例题:

通常情况下,牵头费应按收取履约金额的_______收取。

A、 0.5%~3%

B、 0.5%~5%

C、 0.5%~10%

D、 5%~10%

答案:B

(4)施工合作体

合作体即合作、合伙、联合的意思。施工合作体在形式上和合同结构上与施工联合体一样,但是实质有所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参加合作体的施工单位都没有足够的力量完成工程,都想利用合作体,他们之间既有合作的愿望,但彼此又不够信任。

2)各成员公司都投入完整的施工力量,每家单位都有人员、机械、资金、管理人员等。

3)其分配办法相当于内部分别独立承包,按照各自承担的工程内容核算,自负盈亏。

4)根据内部合同,某一家公司倒闭了,其他成员单位不承担其经济责任风险,而由业主负责。

5)由于是一个合作体,所以能够互相协调。

6)适用于那些工作范围可以明确界定的建设项目。

(5)联合体或合作体的选择

对于大型工程,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或合作体的形式投标,对建设项目业主而言有许多有利的方面。

选择联合体或合作体承包,建设项目业主可以不必将大型工程分解再发包,从而避免了招标工作量大,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合同交界面多等的问题。

联合体或合作体内部各个单位之间的关系由其内部自行调节,建设项目业主自身避免了许多矛盾。

将大型工程整体发包,在竞争有一定充分性的条件下可能会比分别发包获得更加有利的投标报价。

对建设项目业主而言,采用联合体或合作体的风险是不同的。如果是合作体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