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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投资项目管理师项目实施精析:建设项目工程保险合同

发表时间:2012/8/1 13:55:2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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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顺利通过2013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小编特编辑整理了2013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科目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知识点,希望在2013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中,助您一臂之力!

11.2建设项目工程保险合同

11.2.1(熟悉)建设项目工程保险合同及其组成

工程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在乎等、自愿的基础上,为了规范和明确双方的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经过协商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其组成包括:投保单及其附件、保险条款及明细表、特别条款和批单。

11.2.2(掌握)建设项目工程保险合同主体

工程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了保险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11.2.3(熟悉)建设项目工程保险条款类型

(1)按照适用范围可分为建筑工程保险条款和安装工程保险条款

(2)按照承保风险范围可分一切险条款和列明风险条款

(3)按照保险条款不同针对性可分为主条款和特别条款

11.2.4 (掌握)建设项目工程保险责任范围

(1)责任范围:物质损失和第三者责任

(2)责任范围的限定

1)工程保险的物质损失部分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它主要是针对被保险财产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通常对因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和其他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造成损失的原因是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3)关于“在本保险期限内”。

4)关于“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即被保险财产只有在工地范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才负责赔偿。

5)责任范围除了对承保的风险进行“定性”限制外,同时对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进行“定量”限制。定量限制中采用的是分项限制和总额限制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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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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