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顺利通过2013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小编特编辑整理了2013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科目《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知识点,希望在2013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中,助您一臂之力!
6.4.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和质量验收
本节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的概念、建设项目中各方的监督和责任,以及建设项目质量验收和质量记录等问题。
6.4.1.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掌握)
质量监督的目的是迫使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自我改进,努力满足顾客和相关方的质量要求。
(1)质量监督的必要性
1)市场经济机制的因素。
2)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因素:
①项目建设参与方众多。
②工程质量的潜隐性。
3)人的因素。
(2)质量监督的分类
监督范围: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按监督主体:国家监督、社会组织监督和消费者监督;
按监督时间: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
按监督方式可分为行政监督、技术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
(3)质量监督的方式
1)法律监督。《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2)技术监督。技术监督是符合性监督,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标准就是质量定义中的“一组固有特性”;
计量是技术监督的手段,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标准。
技术监督具有客观性、准确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是监督的主要方式。
3)行政监督。行政监督包括各类准入制度,
4)舆论监督。舆论监督包括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监督。
6.4.2.建设项目业主和各参与方的质量监督责任(掌握)
(1)建设项目业主方的质量监督责任
1)建设项目业主是工程质量的法定责任人,是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决策人。
2)工程监理属于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
3)业主方质量监督的重点是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各参与方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合宜性、有效性、充分性和效率,并按照各参与方的相应质量控制系统或质量计划,监视和验证各过程的主要控制点、重要不合格的处理和质量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2)各参与方的质量监督责任
1)各参与方既要考虑建设项目总体目标,又有自身的利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参与方应当设立自身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实施有效的质量内部监督,确保其所承担产品的质量符合建设项目业主的要求;同时,各参与方应当自觉接收和协助业主方的质量监督。
2)采取总承包方式建设时,对项目各分包方的实施和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因此总承包方的活动还要接受建设项目业主方的质量监督。
3)设计方除接受建设项目 业主方对其设计活动的质量管理外,还有协助业主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质量监督的责任。
6.4.3.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掌握)
政府监督是从社会和公众安全的角度对建设项目质量进行的行政性监督管理。《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行使监督职能。
(1)政府监督的主要职能
1)监督建设项目各参与方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其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及各项制度的规定;
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实施质量,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专业设备等涉及结构安全和系统功能的质量,尤其要加强对涉及公众利益的消防、环保等设施的质量监督。
(2)政府监督的实施
地方政府和行业所属的质量监督站是受政府委托对工程进行监督的专职机构。其主要工 作内容如下:
1)开工前质量监督。包括对各参与方的资质核查,以及质量管理或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
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3)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督。参加竣工验收前的质量复查和竣工验收会议,编写单位工程 质量监督报告,提交竣工验收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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