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投资项目管理师宏观经济政策精析:城市维护建设税

发表时间:2012/7/27 10:48:3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顺利通过2013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小编特编辑整理了2013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科目宏观经济政策》知识点,希望在2013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中,助您一臂之力!

1、定义: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产品税或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依据:1985年2月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并于198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3、特点:一是税款专款专用;二是属于一种附加税;三是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四是征收范围较广。

4、纳税义务人:凡缴纳产品税或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

5、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

6、特殊规定: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金融业调增3%征收的营业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4)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要进行“三税”退库的,可同时退库城市维护建设税;

5)对于铁道部集中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统一规定按5%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相关文章:

2013年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科目宏观经济政策知识点汇总

2013年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宏观经济政策辅导汇总

2013年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科目宏观经济政策考点汇总

2013年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建设项目融资方案讲义汇总

更多关注: 成绩查询   合格标准   辅导资料    论坛交流   免费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