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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一级结构工程师考试:钢结构设计规范29

发表时间:2011/7/18 16:39:5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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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一级结构工程师课程,全面的了解结构工程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一级结构工程师考试各章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2011一级结构工程师考试:钢结构设计规范汇总

第十一章 圆钢、小角钢的轻型钢结构

第11.0.1条 本章规定仅适用于在跨度不超过18m且起重量不大于5t的轻、中级工作制桥式吊车的房屋中,采用有圆钢或小角钢(小于45×4或56×36×4)的轻型钢结构。

注:型钢组成的结构有个别次要杆件采用小角钢时,可不受本章限制。

第11.0.2条 本章规定不适用于使用条件复杂的轻型钢结构(如直接承受动力荷载,处于高温、高湿和强烈侵蚀环境的轻型钢结构等)所需的特殊要求。

第11.0.3条 轻型钢结构的强度设计值,应按第3.2.1条、第3.2.2条和第11.0.6条的规定值并乘以下列折减系数:

一、拱的双圆钢拉杆及其连接0.85;

二、平面桁架式檩条和三铰拱斜梁,其端部主要受压腹杆0.85;

三、其它杆件和连接0.95。

第11.0.4条 在桁架中,应尽可能使杆件重心线在节点处交于一点,否则应考虑其偏心的影响。

第11.0.5条 三铰拱屋架的三角形组合斜梁,其截面高度与斜梁长度的比值不得小于1/18,截面宽度与截面高度的比值不得小于2/5。

第11.0.6条 单圆钢压杆连接于节点板一侧时,杆件应按公式(5.2.2-1)计算其稳定性,连接可按公式(11.0.8-1)计算,但焊缝强度设计值应乘以0.85。单圆钢拉杆连接于节点板一侧时,杆件和连接可按轴心受拉构件计算强度,但强度设计值应降低15%。

第11.0.7条 桁架中的主要压杆(弦杆、端斜杆、端竖杆)的长细比不宜大于150,其它压杆的长细比不宜大于200。

拉杆的长细比不宜大于400,张紧的圆钢拉杆的长细比不受限制。

圆钢不宜用于桁架的受压弦杆和受压端斜杆。

第11.0.8条 圆钢与平板(钢板或型钢的平板部分,图11.0.8-1)、圆钢与圆钢(图11.0.8-2)之间的焊缝,其抗剪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第11.0.9条 圆钢与圆钢、圆钢与平板(钢板或型钢的平板部分)间的焊缝有效厚度,不应小于0.2倍圆钢直径(当焊接两圆钢的直径不同时,取平均直径)或3mm,并不大于1.2倍平板厚度,焊缝计算长度不应小于20mm。

第11.0.10条 钢板厚度不宜小于4mm。圆钢直径不宜小于下列数值:

考试用书:2011年结构工程师考试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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