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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轻型木结构
9.1 一般规定
9.1.1 轻型木结构系指主要由木构架墙、木楼盖和木屋盖系统构成的结构体系,适用于三层及三层以下的民用建筑。
9.1.2 轻型木结构采用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第4章和附录J的有关规定。结构规格材截面尺寸见本规范附录N.1。
注:考虑板材规格因素,构件间距为305mm、406mm、490mm及610mm的尺寸可分别与本规范条文中相应的间距300mm、400mm、500mm及600mm等尺寸等同使用。
9.1.3 采用轻型木结构时,应满足当地自然环境和使用环境对建筑物的要求,并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木构件腐朽或被虫蛀。确保结构达到预期的设计使用年限。
9.1.4 轻型木结构的平面布置宜规则,质量和刚度变化宜均匀。所有构件之间应有可靠的连接和必要的锚固、支撑,保证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和良好的整体性。
9.2 设计要求
9.2.1 轻型木结构建筑的构件及连接应根据树种、材质等级、荷载、连接型式及相关尺寸,按本规范第5章、第6章的计算方法进行设计。
9.2.2 轻型木结构建筑抗震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可采用底部剪力法,结构基本自振周期可按经验公式 估算。H为基础顶面到建筑物最高点的高度(m)。
9.2.3 在轻型木结构建筑中,由地震作用或风荷载引起的剪力,由剪力墙和楼、屋盖承受。当进行抗震验算时,取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0.80,阻尼比取0.05。
9.2.4 楼、屋盖抗侧力设计可按本规范附录P进行设计。
9.2.5 由地震作用或风荷载产生的水平力,均应由木基结构板材和规格材组成的剪力墙承担。采用钉连接的剪力墙可按本规范附录Q进行设计。
9.2.6 当满足下列规定时,轻型木结构抗侧力设计可按构造要求进行:
1 建筑物每层面积不超过600m2,层高不大于3.6m;
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和7度(0.10g)时,建筑物的高宽比不大于1.2;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5g)和8度(0.2g)时,建筑物的高宽比不大于1.0;建筑物高度指室外地面到建筑物坡屋顶二分之一高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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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 震 设 防 烈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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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风压(kN/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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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力 墙最 大间距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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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大 允 许 层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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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道剪力墙的最小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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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粗糙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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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层 二层或三层的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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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的底层 三层的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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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的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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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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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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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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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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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用 木基结 构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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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用 石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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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用 木基结 构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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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用 石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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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用 木基结 构板材
|
面板用 石膏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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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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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0.4
|
0.5
|
7.6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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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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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L
|
0.40L
|
0.75L
|
0.55L
|
-
|
|
|
7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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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g
|
|
0.35
|
0.5
|
0.6
|
7.6
|
3
|
0.30L
|
0.6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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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L*
|
0.90L*
|
O.70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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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0.15g
|
0.35
|
0.45
|
0.6
|
0.7
|
5.3
|
3
|
0.30L
|
0.60L*
|
0.45L
|
O.90L*
|
O.70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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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度
|
0.2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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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
|
0.55
|
0.75
|
0.8
|
5.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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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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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90L
|
0.7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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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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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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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建筑物长度L指平行于该剪力墙方向的建筑物长度; 2 当墙体用石膏板作面板时,墙体两侧均应采用;当用木基结构板材作面板时,至少墙体一侧采用; 3 位于基础顶面和底层之间的架空层剪力墙的最小长度应与底层要求相同; 4 *号表示当楼面有混凝土面层时,面板不允许采用石膏板; 5 采用木基结构板材的剪力墙之间最大间距;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和7度(0.10g)时,不得大于10.6m;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0.15g)和8度(0.20g)时,不得大于7.6m; 6 所有外墙均应采用木基结构板作面板,当建筑物为三层、平面长宽比大于2.5∶1时,所有横墙的面板应采用两面木基结构板;当建筑物为二层、平面长宽比大于2.5∶1时,至少横向外墙的面板应采用两面木基结构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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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面活荷载标准值不大于2.5kN/m2;屋面活荷载标准值不大于0.5kN/m2;雪荷载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有关规定取值;
4 不同抗震设防烈度和风荷载时,剪力墙的最小长度符合表9.2.6的规定。
5 剪力墙的设置符合下列规定(见图9.2.6):
1)单个墙段的高宽比不大于2∶1;
2)同一轴线上墙段的水平中心距不大于7.6m;
3)相邻墙之间横向间距与纵向间距的比值不大于2.5∶1;
4)墙端与离墙端最近的垂直方向的墙段边的垂直距离不大于2.4m;
5)一道墙中各墙段轴线错开距离不大于1.2m;
6 构件的净跨距不大于12.0m;
7 除专门设置的梁和柱外,轻型木结构承重构件的水平中心距不大于600mm;
8 建筑物屋面坡度不小于1∶12,也不大于1∶1,纵墙上檐口悬挑长度不大于1.2m;山墙上檐口悬挑长度不大于0.4m。
考试用书:2012年结构工程师考试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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