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1一级结构工程师考试:钢结构设计规范12

发表时间:2011/7/15 17:34: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一级结构工程师课程,全面的了解结构工程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一级结构工程师考试各章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2011一级结构工程师考试:钢结构设计规范汇总

第5.3.4条 单层厂房框架下端刚性固定的阶形柱,在框架平面内的计算长度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单阶柱:

1.下段柱的计算长度系数μ2:当柱上端与横梁铰接时,等于按附表4.3(柱上端为自由的单阶柱)的数值乘以表5.3.4的折减系数;当柱上端与横梁刚接时,等于按附表4.4(柱上端可移动但不转动的单阶柱)的数值乘以表5.3.4的折减系数。

2.上段柱的计算长度系数μl,应按下式计算:

1.下段柱的计算长度系数μ3:当柱上端与横梁铰接时,等于按附表4.5(柱上端为自由的双阶柱)的数值乘以表5.3.4的折减系数;当柱上端与横梁刚接时,等于按附表4.6(柱上端可移动但不转动的双阶柱)的数值乘以表5.3.4的折减系数。

2.上段柱和中段柱的计算长度系数μ1和μ2,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η1、η2——参数,按附表4.5或附表4.6中的公式计算。

第5.3.5条 当计算框架的格构式柱和桁架式横梁的线刚度时,应考虑柱或横梁截面高度变化和缀件(或腹杆)变形的影响。

第5.3.6条 框架柱沿房屋长度方向(在框架平面外)的计算长度应取阻止框架平面外位移的支承点(柱的支座、吊车梁、托架以及支撑和纵梁的固定节点等)之间的距离。

第5.3.7条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过表5.3.7的容许值。

注:桁架(包括空间桁架)的受压腹杆,当其内力等于或小于承载能力的50%时,容许长细比值可取为200。

第5.3.8条 受拉构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过表5.3.8的容许值。

注:①承受静力荷载的结构中,可仅计算受拉构件在竖向平面内的长细比。

②在直接或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中,计算单角钢受拉构件的长细比时,应采用角钢的最小回转半径;在计算单角钢交叉受拉杆件平面外的长细比时,应采用与角钢肢边平行轴的回转半径。

③中、重级工作制吊车桁架下弦杆的长细比不宜超过200。

④在设有夹钳吊车或刚性料耙吊车的厂房中,支撑(表中第2项除外)的长细比不宜超过300。

⑤受拉构件在永久荷载与风荷载组合作用下受压时,其长细比不宜超过250。

第四节 受压构件的局部稳定

考试用书:2011年结构工程师考试用书

培训推荐:中大网校 2011结构工程师网络辅导

相关推荐:

2011年结构工程师考试网络辅导让你一次通过考试!

2010全国结构工程师成绩查询汇总!

2011年结构工程师考试报名免费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勘察设计工程师

        [VIP班]

        3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校方服务

        15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

      • 勘察设计工程师

        [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校方服务

        980

        了解课程

        615人正在学习

      各地资讯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