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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政策法规》经营者价格行为规范(1)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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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者的价格权利与义务 
1.经营者的含义
《价格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例题2-1(单选)《价格法》第3条规定,经营者是指( )。
a.从事投资、生产、经营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法人和个人
b.从事投资、生产、经营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c.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法人和个人
d.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答案:d
2.经营者自主定价的范围
界定经营者自主定价的品种范围有一个总的客观标准,即是否适宜于市场竞争中形成价格。
3.经营者的价格权利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的价格权利有四项: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除特定产品外,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例题2-2(多选)下列属于经营者的价格权利的有( )。
a.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b.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c.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价格
d.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e.除特定产品外,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
答案:abde
4.经营者的价格义务
例题2-3(单选)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政府必须及时( )。
a.寻求国际援助 b.发放价格补贴
c.采取紧急干预措施 d.召开价格听证会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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