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4年价格鉴证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价格鉴证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4年价格鉴证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定价成本监审制度内容
(一) 监审形式
(1) 制定价格前监审
(2) 定期监审(注:一个年度内最多实施一次)
l 两种形式具有同等效力。前者是一次性、无固定时间的监审;后者是连续的、固定的时间
l 二者应当结合进行
(二) 成本监审范围
列入中央政府定价目录中的商品和服务
列入地方政府定价目录中的商品和服务
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
需要进行价格听证的,必须进行成本监审。
(三)监审权限
分级管理
(1) 国家发改委:制定中央成本监审目录及相应的成本核算办法;进行相关监审;指导地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2)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成本监审目录及相应的成本核算办法;并进行相关监审,也可以接受国家发改委委托进行相关监审。
(3) 市县:按照规定或接受上级委托进行监审。
(四) 监审机构
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管成本监审,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成本监审机构组织实施。
(五) 监审方式
实地审核是主要方式。
(六) 成本核算办法
将企业成本转化为政府定价成本的方法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