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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价格鉴证师考试鉴证理论实务辅导:政府定价

发表时间:2012/9/13 13:24:1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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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与政府定价、司法公证的区别

价格鉴证与政府定价的区别:a法律效力的区别:政府定价具有强制性,价格鉴证本身没有强制性;b范围的区别:政府定价具有一般性、稳定性、长期性,价格鉴证具有时点性、个别性

价格鉴证与司法公证的区别:a司法公证只涉及民事纠纷,价格鉴证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经济案件;b司法公正一般发生在民事纠纷之前,目的是为了预防纠纷、减少纠纷,价格鉴证可能发生在事前,也可能发生在事后;c司法公证不直接解决纠纷,价格鉴证协助当事人解决价格争议。

价格鉴证的基本原则

工作原则:(了解)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客观原则

(4)科学原则

专业原则(掌握):

1、替代原则:效用相近,价格相近

2、贡献原则:部分的价值取决于部分对整体的价值贡献

3、预期原则:标的的价格取决于未来的获利能力

4、最佳使用原则

5、鉴证时点原则

市场法的程序和优缺点

市场法的程序

(1)明确价格鉴证标的,详细考虑价格鉴证标的的特征

(2)进行公开市场调查,收集相同或相似的物品的市场基本信息资料,寻找参照物

(3)分析整理资料并验证资料的准确性,判断选择参照物

(4)将价格鉴证标的与参照物进行分析对比

(5)找出差异,计算出两者的差价,或指定两者的差异系数,鉴定、估算标的的价格

市场法的优点主要表现在:

(1)通俗易懂,且被国际上所公认,价格鉴证过程和结果直接体现市场的特征,在资料全面可靠的前提下,价格鉴证结论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比较公正。

(2)适用范围比较广,适用于大多数穆族前提条件的各类物品、资产的价格鉴证。

(3)鉴证结果易于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

市场法的缺点

1、需要公开活跃的市场为基础,如果市场发育不充分,却受足够的可比资料,则难以应用

(2)应用范围受到限制,一般不适用于鉴证工资标准、在建工程、列入如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收费目录的价格,也不适用于专用机器、设备,大部分无形资产,以及受到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资产价格鉴证

4、运用市场法解决鉴证问题

例题:

采用市场法对某标的进行价格鉴证时,选取的参照物A的价格为8万元,其各项因素劣于鉴证标的,差异系数为0.01;参照物B的价格为7.7万元,其各项因素劣于鉴证标的,差异系数为0.03;参照物C的价格为8.2万元,其各项因素优于鉴证标的,差异系数为0.02.若选取三个参照物比准价格的平均值为价格鉴证的结果只,则鉴证标的的价格为多少万元。

以A为参照物:标的价格=8*(1+0.01)=8.08

以B为参照物:标的价格=7.7*(1+0.03)=7.93

以C为参照物:标的价格=8.2*(1-0.02)=8.04

平均: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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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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