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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政策法规》第三章讲义1

发表时间:2011/10/8 11:24:4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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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政府价格管理

第一节政府制定价格的权限、范围和依据

一、政府制定价格的含义

指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定价权的其他部门依法制定和调整商品与服务价格的行为。

政府制定价格的定价主体是(   )。

A.政府

B.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C.其他有关部门

D.企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答案:A

政府制定价格的两种重要形式:

政府指导价

政府定价

(一)政府指导价

政府确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经营者制定具体价格

双重定价主体

体现了强制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二)政府定价

政府直接制定价格,体现了行政强制性。

政府制定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它们的显着区别在于(    )。

A.前者既体现了国家行政定价强制性的一面,又体现了经营者定价相对灵活性的一面,后者体现了强制性,属于行政定价性质

B.前者仅体现了经营者定价相对灵活性的一面,后者体现了强制性,属于行政定价性质

C.前者体现了强制性的一面,属于行政定价性质,后者体现了经营者定价相对灵活性的一面,

D.前者属于行政定价性质,后者不属于行政定价性质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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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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