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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政策法规》第七章讲义2

发表时间:2011/10/31 11:00: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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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为了广大学员能够顺利通过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特意整理了2012年价格鉴证师有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广大学员有效的复习。

 二、成品油价格政策

(一)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1)汽油、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油、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2)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2008)下列各项价格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有()。

A 国内汽、柴油零售价

B 供军队用汽、柴油出厂价格

C 供民航用汽油出厂价

D 航空煤油出厂价

E 国际原油进口价

答案:BCD

(二)汽、柴油价格的制定方法

1、价格的确定

(1)汽、柴油零售实行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

(2)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

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

没有配送的,在每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考虑运杂费。

(3)供专项用户用汽、柴油实行最高供应价格。

最高供应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

(4)供民营批发企业用汽、柴油价格实行最高供应价格。

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

(5)供军队、新疆建设兵团和国家储备用的汽、柴油供应价格,按国家核定的出场价格执行。

2、价格调整边界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3、价格调控区间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

区间
措施
80美元/桶
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
80美元/桶〈价格〈130美元/桶
扣减加工利润率,直到为0
〉130美元/桶
利用财税政策保证供应,原则上不提价或少提

(三)航空煤油价格的制定办法

航空煤油出厂价以上月新加坡市场离岸价确定的进口到岸完税成本作为接轨价格,且当新加坡市场月平均离岸价格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相应调整。

(四)成品油价格政策配套措施

1、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

如国际市场油价大幅上涨,国家实施有控制的调整汽、柴油价格措施,原油加工企业会出现困难。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可采取油田企业盈利弥补炼油企业亏损,以及调整对炼油销售业务实现利润的考核指标等办法。

2、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

(1)铁路货运价格。

如因为柴油价格上涨增加了成本,则铁路运输企业消化20%,其余通过提高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疏导。原则每年调整一次,幅度由国家发改委与铁道部商定。

(2)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价格。

首先在运价浮动机制内,由航空公司自主调整票价;

如果需要调整燃油附加,则由航空公司消化20%,其余部分通过调整燃油附加或基准票价的方式疏导;

调整燃油附加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由发改委同中国民航局确定。

(3)出租车和道路客运价格

3、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的机制

(1)种粮农民。

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给予补贴,只增不减。

农资综合直补是指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的增支影响,由政府对种粮农民给予适当补助,以有效保护农民种粮收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

(2)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林业、渔业。

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

(3)出租车。

运价调整前,财政给予临时补贴。

(4)低收入困难群体。最低生活保障。

4、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机制

当国际市场三种原油平均价格涨到一定程度时,对国产原油的涨价收入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实行超额累进从价定率征收,起征点为每桶40美元。石油特别收益金在税前成本中列支,征得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增加中央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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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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