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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政策法规》第九章讲义4

发表时间:2011/11/1 11:38:0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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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为了广大学员能够顺利通过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特意整理了2012年价格鉴证师有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广大学员有效的复习。

 三、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原则

1、以医疗服务项目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

2、反映医疗服务的市场供求状况,有利于医疗机构展开公平竞争;

3、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价值,分等定价;

4、保持医疗服务项目合理比价关系;

5、鼓励医疗新技术的应用和中医、民族医的发展;

6、实行价格听证会制度;

7、与当前的价格宏观调控目标、药品价格调整以及各地的经济承受能力结合起来。

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我国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将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名称划分为四大类:

综合医疗服务类项目、医技诊疗类项目、临床诊疗类项目、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

每类下可设第二至第五级,第五级为医疗服务价格终极项目。

对于新增项目,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实行,并报中央备案。国家发改委商有关部门不定期审核新增项目。

五、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办法

(一)医院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基本框架

三个层次:医院成本测算、科室成本测算和服务项目成本测算。

(二)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构成

1、医院总成本

医院总成本=医疗服务成本+药品经营成本

2、科室成本

根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的需要,医疗科室可以分为直接成本科室和间接成本科室。

直接成本科室。为直接产出医疗服务项目的科室,包括:临床和医疗技术

间接成本科室。不直接产出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医疗辅助科室

间接成本科室的成本分摊到直接成本科室,得到各直接成本科室的总成本。

为便于成本归集和计算,可将医院二级独立核算科室定为成本测算基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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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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