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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价格政策法规》知识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

发表时间:2016/8/11 14:47:3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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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

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是指国家对价格总水平进行管理和控制所要达到的目标。一般来说,价格总水平调控应以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目标。价格总水平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价格总水平管理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首要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主要由市场机制调节,但是市场机制有其缺陷,虽然它在调节资源配置方面是高效率的,但存在盲目性,易产生较大动荡,如果不注意防范,就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和生产力的极大破坏。所以,对于市场机制的这种盲目性和动荡性,需要有国家的宏观调控来加以限制和引导,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都把稳定价格总水平当作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把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和经济增长同样重要的目标。

(二)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制定

所谓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就是价格总水平在一个较长时期内的变动幅度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因此,制定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1.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要与其他宏观经济目标相协调。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是宏观价格调控的直接目标,但是,价格调控作为政府经济管理的一部分,其最终目标是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追求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和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是任何一国政府都要努力争取实现的宏观经济目标。发展经济与稳定价格总水平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在确定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时,要既保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又使价格涨幅控制在国民经济能承受的范围内。

2.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制定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价格总水平的变化是一个复杂的经济过程,这个过程既取决于各种宏观经济政策,又依赖于经济运行中的许多客观因素。如现有的经济关系和供求结构、农业的收成、生产及消费的行为等,不是人们可以随意规定的。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制定必须充分考虑价格总水平波动的客观规律,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尽可能符合实际,从而获得预期效果。

3.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制定要根据社会承受能力。根据我国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价格上涨的允许值必须低于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收入的增长率,也就是在制定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时,必须使价格上涨幅度低于名义工资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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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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