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超额收益法
商誉是企业收益与按行业平均收益率计算的收益差额的本金化价格。超额收益法根据被鉴证企业的不同,又可分为超额收益本金化价格法和超额收益折现法两种具体方法。 1.超额收益本金化法。超额收益本金化法是把被鉴证企业的超额收益经本金化还原来确定企业商誉价值的一种方法。例:某企业的预期年收益额为100万元,该企业的各单项资产的价值之和为400万元,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收益率为20%. 并以行业平均收益率作为适用本金化率。商誉的价值=(1000000-4000000×20%)÷20% =100(万元) 或:4000000×[(1000000+4000000)-20%] ZU% =100(万元) 超额收益本金化法主要适用于经营状况一直较好、超额收益比较稳定的企业。如果在预期收益时,发现企业的超额收人能维持有限的若干年,这类企业的商誉的价格鉴证不宜采用超额收益本金化法,而应按超额收益折现法进行价格鉴证。 2.超额收益折现法。超额收益折现法是把企业可预测的若干年预期超额收益进行折现,把其折现值确定为企业商誉价值的一种方法。式中:Si一第i年企业预期超额收益; 广折现率; 例:某企业预计将在今后5年内保持其具有超额收益的经营态势。预计预期年超额收益额保持在20万元的水平上,该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收益率为12%
三、商誉价格鉴证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由于商誉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商誉价格鉴证的困难性。在商誉价格鉴证中,下列问题应予以注意。
1.不是所有企业都有商誉,商誉只存在于那些长期具有超额收益的少数企业之中。一个企业在同类型企业中超额收益越高,商誉价值就越大。因此,商誉鉴证过程中,如果不能对被鉴证企业所属行业收益水平全面了解和掌握的话,也就无法鉴证出该企业商誉的价值。
2.商誉价格鉴证必须坚持预期原则。企业是否拥有超额收益是判断企业有无商誉和商誉大小的标志。这里所说的超额收益指的是企业未来的预期超额收益,并不是企业过去或现在的超额收益。特殊情况是,价格鉴证过程中,对于目前亏损的企业,经分析预测,如果其未来超额收益潜力很大,则该企业也会有商誉存在。可见,目前盈利企业或超额收益比较大的企业,未来不一定盈利或未来超额收益不一定大;现在亏损的企业,其未来未必亏损,商誉价值高低取决于企业未来的超额收益,在价格鉴证时必须加以综合分析和预测。
3.商誉价值形成既然是建立在企业预期超额收益基础之上。因此,商誉价值高低与企业中为形成商誉投入的费用和劳务没有直接联系,并不是企业为形成商誉投资越多,其价值就越高。尽管所发生的投资费用和劳务会影响商誉价值,但它是通过未来预期收益的增加得以体现的。因此,商誉价格鉴证不能采用投入费用累加的方法进行。
4.商誉是由众多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但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不能够单独计量的特征,决定了商誉价格鉴证也不能采用市场类比的方法,因为影响商誉的各项因素的定量差异调整难以运用。当然,完全相同的商誉更为鲜见。从定性分析角度,可以将形成商誉的因素加以分解和列举,用以说明商誉形成的内涵和构成因素。但要定量分析确定各因素价值,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不可行的。
5.商誉与商标是相互联系的两个不同概念。企业拥有某项价值很高的知名商标,但并不意味着该企业一定就有商誉。因此要注意商誉与商标的区别。 (1)商标是产品的标志,而商誉则是企业整体获利能力的体现。商誉作为企业整体获利能力的体现,是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不能够脱离企业而单独存在。商标则是可确指的无形资产. 可以在原组织继续存在的同时,转让给另一个组织。 (2)商标可以转让其所有权,也可以转让其使用权。而商誉只有随企业的转移发生实现其转移,没有所有权与使用权之分。当然商誉与商标有许多方面是密切关联的,例如,与商誉相对应的企业超额收益中包含有商标作用的因素,这也需要在价格鉴证中加以分析确定。
相关文章:
关注: 价格鉴证师考试试题 最新考试动态 价格鉴证师辅导资料 报考指南
(责任编辑: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