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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政策法规》第三章讲义6

发表时间:2011/10/9 13:07:0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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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为了广大学员能够顺利通过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特意整理了2012年价格鉴证师有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广大学员有效的复习。

 三、集体审议制度

目的:保证价格制定的科学、民主、规范、公开。

(一)审价委员会基本职责及组成

中央级别:主任委员负责制。由国家发改委分管价格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日常工作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

(2008)审价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国家发改委主管价格工作的(     )担任。

A主任

B副主任

C委员

D专家

答案:B

(二)具体规定

(1)发改委价格司将送审方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审议委员会

(2)进行审议

(3)提出意见

四、专家评审价格制度

在制定专业性较强的价格时,应进行专家评审。

(一)专家评审的性质

专家评审价格工作,是指在制定或调整列入中央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的过程中,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成本核算比较复杂的重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相关技术、经济、财会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定价成本合理性及其他相关问题进行论证,提出制定或调整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建议及其理由。

(二)专家评审的形式

(1)组建专家组:成本复杂或分类制定或调整的项目

(2)专家评审会

(3)有关专家分别提出评审意见

成本复杂或分类制定或调整价格的项目,可以采取(    )的形式进行审议。

A组建专家组

B召开专家评审会

C有关专家分别提出评审的意见

D其他评审方法

答案:A

(三)具体规定

(1)专家评审的内容

定价、收费成本的合理性

商品、服务市场状况及发展前景

生产技术、工艺的创新、产品生命周期、服务水平高低

制定价格的建议

价格制定的相关影响及政策建议

其他事项

(2)专家评审意见应提交集体审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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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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