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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到结论书发文日期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价格鉴证师

发表时间:2010/8/24 8:19:3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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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作业日期:从正式接受委托到结论书发文日期
(12)鉴证机构
(13)鉴证人员
(14)附件

第五节 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
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是指具有价格鉴证复核裁定职能的机构对价格鉴证中出现的有争议的价格鉴证结论作出的仲裁,是价格鉴证的一种补充程序。

1、依据
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复核裁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价格法》确定的原则、《行政复议法》确定的原则,具体依据是《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确定的原则。
委托机关对《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书》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补充鉴证或重新鉴证,也可以向上级见证机构复核
国家发改委直属价格鉴证机构是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的最终复核机构

2、权限
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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