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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侵犯着作权罪
(一)概念
侵犯着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着作权法,侵犯他人着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构成
1、客体。
侵犯着作权罪的对象是作品。这里的作品,是指以一定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具体参见着作权法)。作品的作者对作品享有着作权,着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财产权和邻接权:
2、客观要件。
侵犯着作权罪的行为是违反着作权法,侵犯他人着作权。刑法列举了四种侵犯着作权的表现方式:
(1)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侵犯着作权罪的数量要素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前引《解释》第5条第1款的规定,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
3、主观要件。
侵犯着作权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
(三)处罚
1、根据刑法第217条之规定: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四)注意:本罪中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非法出版物没有定价或者以境外货币定价的,其单价数额应当按照行为人实际出售的价格认定。
七、合同诈骗罪
(一)概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构成
1、客体。
合同诈骗罪的对象是财物,一般是指合同约定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等。
2、客观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刑法列举了以下五种合同诈骗行为的表现方式: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的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主观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合同诈骗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刑法明文规定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此本罪是法定的目的犯。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欺诈因素,但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构成本罪,属于民事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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