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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注册相关规定公示材料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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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
二、行政许可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三)《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四)《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34号令)
三、申请价格鉴证师注册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在价格鉴证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价格鉴证类工作;
(三)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四、凡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二)在价格鉴证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五、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
(一)申请
申请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人应向省物价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
(2)《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3)所在单位考核同意证明。
(二)初审受理。省物价局自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
(三)上报。省物价局决定受理注册申请的,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
(四)审核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收到省物价局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价格鉴证师注册的决定。
(五)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审核认定,对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在申请人的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上进行注册。
(六)送达。将注册后的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送达申请人。
六、注册期限
价格鉴证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0日内到省物价局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七、注册变更
价格鉴证师注册内容如有变化,申请人须及时向省物价局申请,由省物价局统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变更手续。
八、注销
注册价格鉴证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注销其价格鉴证师注册,并在指定的媒体公布:
(一)已经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有效期届满未重新办理注册手续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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