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比较高,而且对工期的要求比较紧迫。业主在对有关单位和在建工程考察的基础上,邀请了3家特级施工企业投标,通过正规的开标评标后,择优选择了其中一家作为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承包工作范围包括土建、机电安装和装修工程。该工程共45层,采用框剪结构,开工日期为2003年4月1日,合同工期为42个月。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2004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2.5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4天。(注:此工序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
问题:施工单位可否索赔?为什么?
解答: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是承包商不可预见的,所以索赔成立;从提供的背景资料看,因为事件一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工期不予延长。
事件2:2004年5月施工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面积,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O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天。(注:此工序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
问题:施工单位可否索赔?为什么?
解答: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索赔不成立,该工作属于承包商自己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
事件3:2004年8月份,进入雨季施工,恰逢20天大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天。(注:此工序发生在关键线路上)
问题:施工单位可否索赔?为什么?
解答: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可以延长,因为异常的气候条件的变化承包商不应得到费用补偿;同时由于此工序发生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工期可延长。
事件4:2005年2月,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2天。(注:此工序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
问题:施工单位可否索赔?为什么?
解答: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设计方案有误,所以费用索赔成立;又因为该工作未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工期不予延长。
事件5:外墙装修抹灰阶段,一抹灰工在五层贴抹灰用的分格条时,脚手板滑脱发生坠落事故,坠落过程中将首层兜网系结点冲开,撞在一层脚手架小横杆上,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可定为哪种等级的重大事故?依据是什么?
解答: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事件五中发生的这起安全事故可定为四级重大事故。根据《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1)死亡2人以下;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事件6:室内装修进行墙面涂料粉刷前,在检查装饰面基层时,发现墙面抹灰有大面积空鼓现象。
问题:此质量事故的处理应遵循什么程序?
解答:应遵循的程序如下:
1)进行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2)分析调查结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3)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要处理,施工单位确定处理方案; 4)事故处理;5)检查事故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要求;6)事故处理结论;7)提交处理方案。
假设问题:如果在工程保修期间发生了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屋顶漏水、墙面剥落等问题,业主在多次催促施工单位修理而施工单位一再拖延的情况下,另请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该如何处理?
解答:所发生的维修费应从乙方保修金中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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