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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
3.租赁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的使用要求和修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以上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一般内容,若租赁双方采取转租,商品房预租、先租后售、售后包租等方式,除具备这些条款外,还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土地使用权抵押流程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以政府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且土地上尚未建造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在中国,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一般流程为:
第一步,债务合同(主合同)依法成立,为履行债务合同,抵押人提供其依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担保。
第二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从合同),将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第三步,抵押双方将抵押合同、债务合同及房地产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第四步,领取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及经注记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第五步,债务履行完毕,抵押双方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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