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实务》是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科目之一,为了帮助考生更加系统地复习备考,小编特整理了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市场营销概述知识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顺利通过考试!
(四)交房期必须清楚注明,因部分放租业主可能在租约尚有一段时间期满前
委托代为出租,这将影响物业顾问推介楼盘的次序。此外,部分附租约出售房屋,必须清楚租期时间及租约性质,即问清业主在有实际客户时可否与租客提早解约。
(五)面积应清楚为平方米,而部分业主可能不清楚该物业实际面积,故必须核对公司内存档的售楼书或房产证资料。这可避免报价给客户时因面积不符而错误提供实际价格,特别当物业顾问以每平方米价格报价,小部分面积判别亦将影响物业总价。
(六) 租售价格必须以单一价格填写,若业主叫价为50万元至60万元时,应以最低价填写。同时,必须以总价表达,即若业主叫价为3000元为每平方米,而该单位面为10平方米,这应填写为3万。针对业主放盘价,物业顾问应轻微踩价,令业主心里感觉其价格可能稍贵,有利于后继谈判工作。
部分业主可能对市场不了解,而未能于放盘时订下价格,遇此情况物业顾问需详尽解释最新市场情况及以专业意见提供价格给业主参考。物业顾问可凭放盘物业的同幢其他单位最新成交案例建议业主订价,如该楼盘属新盘或没有个案参考,物业顾问可凭同区、同类型及同品质物业成交资料建议订价。
另一方面,若业主只是将物业出售,必须问清楚该物业是否办理按揭、于哪间银行、银行欠款多少等,并必须注明于新楼盘登记表内,这有助于物业顾问掌握谈判情况及情况控制交易进度,同时,须应提醒业主这项交易需先偿还按揭尾款始能出售,如买家有兴趣,会通过银行按揭付款方式购房。
相关文章:
更多关注:辅导资料 考试培训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13年考试时间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