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济相关知识》是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科目之一,为了帮助考生更加系统地复习备考,小编特整理了房产经纪人考试 《房产经纪相关知识》知识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顺利通过考试!
1、中国现行法律体系是怎么的?
中国现行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选条例、规章。
2、何为宪法?其特征是什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宪法的内容不同于一般法律。宪法是制定一般法律的依据。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基本法律与其他法律有何不同?
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其他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4、行政法规是由何机关制定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改造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
5、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之间有何异同?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包括: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2)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3)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的法规。
(4)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有何异同?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7、什么是法律的适用范围?有哪几种法律的适用范围?
法律的适用范围即法律的效力范围:主要有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
8、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各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主要有: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原则。新法优先于旧法原则。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原则。法律文体优先于法律解释原则。强行法优先于任意法原则。法不溯及既住原则。
9、什么是民法?什么是平等主体?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平等主体是指作为懂事主体来说,其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10、什么是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包括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人身关系是基于人格和身份所产生的,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11、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滥用权利原则。
12、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其要素有哪些?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即由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要素: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合伙组织、其他组织)、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
13、什么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是权利的一种形式,是民法赋予自然人或法人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施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方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
民事义务是指世事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必须实施一定行为或不实施一定行为,以满足民事权利主体实现其权利的要求。
14、在中国,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如何界定的?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海马,是完全懂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用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动。
1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有何不同?
宣告失踪的主要意义在于对失踪人的财产进行代管和依法处理。宣告死亡会引起与生理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即被宣告人丧失民主主体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终止;其财产转变为遗产,继承形如;其婚姻关系消灭等。
16、什么是法人?其有哪几种?
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一类民事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懂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
17、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8、哪些民事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19、什么是代理?它有哪些种类?代理责任有哪些?
代理是指在代理权限内,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活动结果由被代理人随的一种法律行为。
类型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应遵循下列两项原则:代理权应为维护被代理人的最大利益而行使。代理权不得滥用
20、什么是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方式有十种:(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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