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经纪实务讲义笔记12

发表时间:2011/11/1 14:01: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房产经纪人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房产经纪人考试教材 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房产经纪人考试 相关知识的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3、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4、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的种类: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

房地产经纪人:指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专业人员。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指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房地产理注册证书,协助房地产经纪人处理房地产经纪有关事和的专业人员。

房地产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者,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考试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房地产经幻人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房地产经纪机构考核合格。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应于注册期满前3个月,按规定的程序换发新的注册证书。

房地产经纪人的权利:依法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房地产经纪机构关键岗位;指导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进行各种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所在机机构授权订立经纪合同;

要求委托人提供与交易有关的资料;有权拒绝执行委托人发出的违法指令;执行房地产经纪业务并获得合理报酬。

房地产经纪人的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职业道德和执业规则;

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执行业务;

保障委托人的权益;

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按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相关文章:

2012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经纪实务讲义笔记汇总

查看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串讲资料汇总

编辑推荐:

查看2011年房 地产经纪人考试成绩查询信息

房产经纪人考试网络辅导 帮你顺利通过考试!

预定房 产经纪人考试时间信息 短信免费 提醒!掌 握考试动态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房地产经纪人

        [VIP通关班-协议退费]

        6大模块不过协议退费

        1900起

        了解课程

        615人正在学习

      • 房地产经纪人

        [VIP通关班-畅学]

        5大模块协议续学

        1380起

        了解课程

        682人正在学习

      • 房地产经纪人

        [零基础通关班]

        3大模块校方服务

        880起

        了解课程

        682人正在学习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