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20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知识点:不动产登记的生效时间

发表时间:2020/5/8 11:28:3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不动产登记的生效时间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

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编辑推荐:

2020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辅导课程>>

(责任编辑:gx)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房地产经纪人

        [乐学班]

        8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校方服务

        1080起

        了解课程

        566人正在学习

      • 房地产经纪人

        [智学班]

        7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校方服务

        880起

        了解课程

        505人正在学习

      • 房地产经纪人

        [轻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校方服务

        680起

        了解课程

        405人正在学习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