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试题】被申请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 )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A.5
B.7
C.10
D.15
试题答案:C
知识点:
第十一章 房地产经纪活动相关法律 考点22: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和决定;
1.申请。申请人应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申请的形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取书面申请,也可以采取口头申请。
2.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如果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5日内,没有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也没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对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的对有关行政规定的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在7日内转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原则,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4.决定。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理后,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做出以下决定: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应做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决定。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应做出限期履行决定。
(3)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滥用职权的,应做出撤销决定、变更决定或确认违法决定。
(4)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申请人据此请求赔偿的,行政复议机关在做出撤销决定、变更决定或确认违法决定的同时,应当责令被申请人依法赔偿申请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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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