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事法律关系(了解)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了解)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须从事社会交往,相互之间要发生各种社会关系,如财产关系、买卖关系、婚姻关系等。
为了使社会关系形成安定、和平、有序的状态,使人与人之间形成正常的交往关系,需要由法律对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规范。
其中,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即由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了解)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合伙组织,国家在一些场合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项民事法律关系中至少有两个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在民法上,客体也称为“标的”,如果客体为物,则习惯上称为“标的物”。
(1)物。民法上的物是指能够满足人类生活、生产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体。它可以是天然的,也可以是人工创造的。
民法上的物应满足以下条件:①有体物,即应占有一定的空间而有形存在;②人力可以支配;③不包括人体本身,即人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但人身体的一部分与人体分离后,可能成为物,如用于移植的器官。
(2)行为。是指人的活动以及活动的结果。在债的法律关系中,行为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如提供服务、保管、运输等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的行为。
(3)智力成果。是指脑力劳动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如发明创造、文学作品等。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资产,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了解)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由法律确定并保证其实现的权利和义务,在违反义务时,还包括民事责任。
例如,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是:买方承担付款的义务,享有取得商品房所有权的权利;卖方承担交付商品房并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享有取得商品房价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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