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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考试第五章考点15

发表时间:2012/3/14 9:05: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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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广大的考生系统的复习房产经纪人考试的知识点,本文将针对房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考试第五章考点进行详细的讲解,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例题:《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形式有( )。 (2002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试题)

A.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

B.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C.将房屋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D.以房屋作价入股

E.将房屋无偿借用给他人

答案:ABC

解析:以房屋作价入股,属于房屋转让的形式;将房屋无偿借用给他人,未产生支付租金的行为,不属于《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形式。

二、房屋租赁的政策

租赁政策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用于规范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为保证居民合法的住房利益不受影响,并使房屋管理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我国采取住宅用房与非住宅用房区别对待、分别管理的做法。

对于住宅用房的租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对于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房屋租赁政策在一些单行法规及地方性法规中有许多规定,在不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抵触及新的法规尚未出台之前,这些政策仍将成为房屋租赁的重要依据,主要有:

(1)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租赁房屋的共有居住人要求维持原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2)共有房屋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所有权,原租赁协议继续履行。

(4)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所有权,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三、房屋租赁的条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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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第四章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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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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