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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房地产经纪概论》重点:房地产注销登记

发表时间:2015/2/9 15:19:4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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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1)申报不实的;

(2)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3)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4)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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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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