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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房产经纪人考试房产经纪概论精讲53

发表时间:2011/4/19 16:28: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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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房产经纪人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房产经纪人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房产经纪人考试相关知识的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房地产经纪人精选知识点1

1.房地产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具体地是指土地及其附着物。房产总是以地产联结为一体的,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2.房地产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是产权人对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3.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对土地使用的权限,包括开发权、收益权、处置权。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可以继续使用。

4.房地产市场主要包括房地产买卖、租赁市场。含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长春市国土管理局)按土地供应计划,采用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以土地使用合同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年限、规定的用途及一定的价格出让给房地产发展商或其他用地者的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房地产发展商根据土地使用合同的要求将建好的房屋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和个人的市场。

三级市场是指单位、个人之间的房地产权转让、抵押、租赁的市场,它是在二级市场基础上的第二次或多次转让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市场。

5.土地类型长春市土地按其使用性质划分为:居住、商业、工业、仓储、综合用地、公共设施及自由集资、微利房用地。

6.三通一平是指在发展基础上的水通、电通、路通及场地平整。

7.七通一平是指上、下水通,排污通、排水通、路通、通讯通、煤气通、电通及场地平整。

8.土地管理局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者的权利,以及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政府部门。

9.公证处是国家的证明机关,是提供法律公证的机构。

10.国土局产权登记处是专门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继承、赠与等手续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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