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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房产经纪人房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第五章第三节(3)

发表时间:2012/8/6 13:53:1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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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载明内容包括:出租人姓名(名称),承租人姓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E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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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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