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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考试第九章考点11

发表时间:2012/4/5 8:46: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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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广大的考生系统的复习房产经纪人考试的知识点,本文将针对房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考试第九章考点进行详细的讲解,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五、纳税环节和纳税期限

纳税环节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以后,办理契证或房屋产权证之前。按规定,由承受人自转移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交纳税款。

六、减免规定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税;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是否减免;

(5)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滩、荒丘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税;

(6)经外交部确认,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馆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7)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但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予行为,应征收契税。

(8)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例题1: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 )。(2009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试题)

A.0.5% B.1.0% C.1.2% D. 1.5%

答案:B

解析: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第七节 相关税收

一、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所适用的营业税率为( )。(2004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5% B.5.5% C.6% D.10%

答案:A

解析:营业税率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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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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