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考试试题及答案由2011年中国经济师考试网汇编整理
第二节 消费税制
三、 掌握消费税的计算方法;熟悉消费税的征收方法。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计税依据×税率,具体有以下形式:
(1) 纳税人自销产品的应纳税额,采用了销售收入金额和销售数量两种税基。
(2) 自产自用通常指的是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额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3) 委托加工产品的应纳税额,按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确定的销售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4)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5)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的计算。
【例题4】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及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其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是( )。(2005年单选真题)
A.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B.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
C.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答案】C
【解析】适用比例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十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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