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师考试网根据经济师考试教材为考生整理了2014年经济师考试科目《中级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备考2014年经济师考试!
第七章 其他税收制度
第八节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人和征收范围:
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3%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依据和计算:
(一)征收依据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税税额之和。
(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征收比率
教育费附加的减免:
1.对海关出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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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