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制
考点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商品与劳务税。注意与增值税的区别:
增值税是以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日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注意:资产分:无形资产、有形资产(有形动产、不动产)。
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非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
考点二、营业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单位和个体户的员工、雇工在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时,不是纳税人。
考点三、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一)"境内"的含义
1.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对境内企业外派本单位员工赴境外从事劳务活动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这里强调的是"出境",凡是将旅客或货物,由境内载运出境的,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凡是将旅客或货物由境外载运境内的,就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3.在境内组织游客出境旅游。在境内组织游客出境旅游,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这里强调的是"在境内使用"。凡是转让的无形资产,不论其在何处转让,也不论转让人或受让人是谁,只要该项资产在境内使用,就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否则,就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5.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只要是在境内销售的不动产,不论其所有者在何地,销售地在境内或境外,都是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业务。即指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除出口货物险、出口信用险外的保险劳务。
7.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二)"应税行为"的含义
1、有偿提供应税劳务
2、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
3、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同时,单位和个人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
但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考点四、营业税的税率
营业税实行分行业比例税率,主要有3%、5%和20%三个档次。
1、税率为3%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
2、税率为5%的: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3、税率为20%的:部分娱乐业,其中台球、保龄球为5%。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考点五、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一)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者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营业额。它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二)分行业的计税依据
1.运输业计税依据:
(1)运输业务的营业额一般包括客运收入、货运收入、装卸搬运收入、其他运输业务和运输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收入以及随同票价、运价向客户收取的各种建设基金等。
(2)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其载运的旅客或货物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转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联营运输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营业额。
2.建筑业计税依据:
(1)建筑业的营业额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工程价款=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
(2)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注重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3)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所安装设备的价值计入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4)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自建行为的营业额根据同类工程的价格确定;没有同类工程价格的,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6)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工程的营业额。新税制规定,无论是包工包料工程还是包工不包料工程,一律按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费全额征收营业税。
(7)招标、投标工程的营业额。实行招标投标的建筑安装工程,其标底和报价的编制,均应包含营业税,中标的价格是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中标价格以后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实际收入额为营业额。
3.金融保险业的计税依据。
金融业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有两种方法:
一是对一般贷款、典当、金融经纪业等中介服务,以取得的利息收入全额或手续费收入全额确定为营业额;
二是对外汇、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转让,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差额为营业额。
(1)对金融机构当期实际收到的结算罚款、罚息、加息等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税。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银行吸收的存款不征营业税,办理结算业务手续收入、销售账单凭证、支票收入、办理贴现收入应纳营业税,转贴现业务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
(2)融资租赁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4.通信业的计税依据。
确定邮电通信业的营业额有两种方法:
第一, 以取得收入的全额确定的营业额,如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等业务的营业额;
第二, 第二,以实际取得的收入额,即差额或收益额确定的营业额,如报刊发行、邮政储蓄的业务的营业额。
5.文化体育业的计税依据。
文化业的营业额,是指经营文化活动业务的收入额,包括表演、播映及其他文化业(如展览、培训等)的收入。体育业的营业额,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取得的全部收入额。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包场收入(即全部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的场租收入按租赁业征收营业税;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收入按代理业征收营业税)。
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应由直接向用户收取数字付费频道收视费的单位按其向用户收取的收视费全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对各合作单位分得的收视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
6.娱乐业的计税依据。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入、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费及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
7.服务业的计税依据。
服务业的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的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8.转让无形资产的计税依据。
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额,是指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全部货币、实物和其他经济利益。
9.销售不动产的计税依据。
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是指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时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货币、实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考点六、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考点七、营业税的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一般规定。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2.特殊规定。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记营业额或取得索取营业额的凭据的当天。
(3)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还对建筑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作了更详细的规定。
(4)金融企业收到营业收入款项,或者按照合同、协议以及收取价款权利的凭证,在财务上作了收入的,即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实现。例如,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人取得利息收入权利的当天。对超过催收贷款核算年限的逾期贷款,可按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
(5)纳税人发生细则第五条所称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三)纳税地点
1.一般规定: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5)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2.特殊规定:营业税制
相关推荐(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