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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增值税制
一、增值税的概念(了解)
以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掌握)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
(一)销售货物的规定
1.基本规定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其中货物指的是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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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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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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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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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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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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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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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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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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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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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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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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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混合销售行为
1.含义: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到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举例:王府井百货大楼在销售电脑的时候,送货上门,电脑属于有形动产,应征收增值税;送货上门属于运输服务,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所以这一行为涉及到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2.税务处理——依据纳税人的主业判断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
(四)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规定
1.含义
兼营行为是多项行为涉及到两种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税务处理
分别核算,分别纳税;
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例如:某一个汽车制造厂,制造汽车、销售汽车,这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同时设一个运输服务分公司,对外承揽运输服务,应纳营业税。
兼营行为与混合销售行为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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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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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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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合销售行为是一项行为涉及到两种税的征税范围
(2)兼营行为是多项行为涉及到两种税的征税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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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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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合销售行为:除建筑业混合销售行为外,以主业确定征收何种税
(2)兼营行为: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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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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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涉及到两种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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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
1.某百货商场销售100台电脑,价值38万元,商场用货车送货上门——混合销售行为,纳增值税。
2.某百货商场设一家餐饮服务中心——兼营行为。饮食服务,纳营业税;货物销售的销售额纳增值税。
(五)部分货物的征税规定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建筑材料、构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其他情形,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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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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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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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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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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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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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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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缝纫,应当征收增值税。
(6)饮食业销售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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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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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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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店、餐馆、酒店、宾馆、饭店等销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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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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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店、餐馆、酒店、宾馆、饭店等附设的门市部、外卖点对外销售食品;专门生产或销售货物(包括烧卤熟制食品在内)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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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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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般规定: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特殊行为有三种行为:
(1)视同销售的行为,包括8种情况。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非应税劳务。
部分货物的征税规定,注意六种情形。
三、增值税的纳税人(熟悉)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四、增值税的税率
(一)税率
1.货物税率
(1)基本税率:17%
(2)低税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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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生活必需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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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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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文化用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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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报纸、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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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农业生产资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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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化肥、农机、农药、农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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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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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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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二甲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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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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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零税率——出口货物
2.应税劳务税率:17%
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
(二)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纳税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3%
1.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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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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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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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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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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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使用过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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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7%或者13%)×17%/或者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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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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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4%)×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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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外的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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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适用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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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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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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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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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旧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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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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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1·单选题】某企业(一般纳税人)于2009年3月将—辆自己使用过的小轿车(原价l6万元,2003年购入),以10万元的价格售出,其正确的税务处理方法是( )。
A.按6%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B.按4%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C.按4%简易办法减半计算应纳增值税
D.不缴增值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题干属于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16日销售一台旧机器设备,取得销售收入60000元,该设备为2004年5月购入,则该项销售行为应纳增值税为( )。
A.0元
B.1153.85元
C.1200元
D.2307.69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60000/(1+4%)×4% × 50%=1153.85(元)。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5.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例题·单选题】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 )。
A.17%
B.13%
C.6%
D.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五、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销售额
(一)销售额范围的一般规定
1.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确实没有形成销售方的收入,收取时未使用纳税人的发票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3)同时符合三项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批准设立;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二)销售额范围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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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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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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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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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折扣折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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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额和价格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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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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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折扣额另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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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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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折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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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折让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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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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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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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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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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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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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还本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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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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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物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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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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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包装物押金
注意区分押金与租金 |
一般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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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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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征税时注意:①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②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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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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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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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包装物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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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货物销售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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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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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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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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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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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3)按组成计税价格。 ①只征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0%) ②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成本利润率按消费税税法的规定计算。 注意:(1)核算的顺序;(2)组价的应用;(3)售价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也按上述顺序确定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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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混合销售行为销售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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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分别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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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外汇销售额折合人民币销售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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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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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含税销售额的换算(89页“七、含税销售额的”)
销售额是否含税的判断:(1)发票——普通发票含税;(2)行业——零售价含税;(3)价外费用不特殊指明,含税
1.一般纳税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六、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掌握)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进项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③收购免税农产品可抵扣的增值税额,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
进项税额 =买价×扣除率(13%)
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④支付运费可抵扣的扣税额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进项税额 =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7%)
运输费用金额:包括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和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它杂费。
邮寄费不得扣除进项税额。
⑤混合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3)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未产生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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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的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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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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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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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包括既用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如某药厂购进一套设备,既用于生产应税药品,也用于生产免税药品,该设备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b.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其中不动产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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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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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包括自然灾害损失、正常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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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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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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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b.并非所有外购货物类固定资产均可抵扣进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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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上述第①项至第④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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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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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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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A.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B.除增值税实施细则第29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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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项税额的扣减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发生不允许抵扣情况的,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例题·单选题】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按照买价与( )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A.13%
B.10%
C.7%
D.1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进项税额的抵扣。
(二)简易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2.征收率的规定:3%
【例题·单选题】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某月外购原材料20000元,当月销售商品获得含增值税收入25750元。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
A.750元
B.977.5元
C.772.5元
D.1030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25750/(1+3%)×3%=750(元)。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中含消费税,但是不含增值税。
七、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熟悉)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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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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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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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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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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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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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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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销和分期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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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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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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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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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代销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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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代销清单,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三者中较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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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视同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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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移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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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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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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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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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进口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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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熟悉,89页)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增值税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九、增值税的纳税地点(熟悉,90页)
一般遵循属地主义原则,具体内容大家自己看一下。
十、增值税的减税、免税(熟悉,90页)
(一)起征点
销售货物:月销售额2 000~5 000 元;
销售应税劳务:月销售额1 500~53 000元;
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150~5200元。
(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征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十一、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熟悉,91页)
(一)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基本依据
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的大小(年应税销售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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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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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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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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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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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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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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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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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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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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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应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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