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一)股东会的性质及其职权
1、性质: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2、职权:
①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他们的报酬
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⑧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⑨对公司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⑩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股东会的种类及召集
1、股东会种类:首次会议、定期会议、临时会议
2、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是指公司成立后召集的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按照公司法要求,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首次股东会会议的主要议程有:①讨论并通过公司章程;②选举董事会成员;③选举公司监事会成员或监事
3、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是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定期召开的股东会会议。
4、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是指在两次定期会议之间因法定事由的出现而由公司临时召集的股东会会议。
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②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
(三)股东会决议
1、普通决议,指公司就一般事项做出的决议,只需经代表1/2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指股东会就公司重要事项所作的决议,通常需要绝对数通过。指绝对数通过,一般是2/3。
①股东会议作出修改章程
②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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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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