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出资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以配合、贯彻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为目的,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规定有特殊的融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我国于1994 年初设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的注册资金全部由国家财政拨付。
(简单了解三个政策性银行的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即可)
1、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于1994 年3 月成立。
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筹集和引导境内外资金,重点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发放贷款;从资金运用上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和结构进行控制和调节。
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分为两部分:一是软贷款,即国家开发银行注册资本金的运用。其主要按项目配股需要贷给国家控股公司和中央企业集团,由其对企业参股、控股。二是硬贷款,即国家开发银行借入资金的运用。国家开发银行在项目总体资金配置的基础上,将借入资金直接贷给项目,到期收回本息。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主要是硬贷款。
2008年12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挂牌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由政策性银行转型而来的商业银行。
2、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于1994年4月成立。
中国进出口银行实行自主、保本经营和企业化管理的经营方针,主要任务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中国进出口银行资金来源主通过市场向国内外发行金融债券筹集,业务范围主要是为成套设备、技术服务、船舶、单机、工程承包、其他机电产品和非机电高新技术的出口提供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同时,该行还承办中国政府的援外贷款及外国政府的转贷款业务。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4月成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的经营方针。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向承担粮棉油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和供销社棉花收储企业提供粮棉油收购、储备和调销贷款。此外,还办理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为各级政府设立的粮食风险基金设立专户并代理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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