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险业的圈际监管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memafionM Association 0f Insurance Supervisors,简称IAIS)是保险业监管的重要国际组织,成立于1994年,现有成员包括180个国家的保险监管组织。1999年以来,IAIS开始吸收保险专家作为观察人员,目前已有超过100个代表着行业协会、专家协会、保险和再保险机构、咨询组织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观察员。IAIS负责更新国际保险准则,提供保险培训,支持保险监管,为监管人员安排年会等。
2002年10月,IAIS颁布了《保险监管核心原则》,作为所有区域监管者的基本指导原则。该文件涉及一个监管系统有效运作的10个方面,共17条原则。这10个方面的原则是:①关于保险监管者的组织结构(原则1);②关于批准营业和公司控制权变更(原则2和原则3);③关于公司治理(原则4);④关于内部控制(原则5);⑤关于谨慎性原则(原则6至原则lO);⑥关于市场行为(原则11);⑦关于监控与现场检查(原则12和原则13);⑧关于监管处罚(原则14);⑨关于跨区经营(原则15);⑩关于协调、合作与保密(原则16和原则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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