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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强化讲义(64)

发表时间:2013/4/9 10:01:3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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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的备考强化必看知识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备考2013年经济师考试!!

第三节 国债的发行

一、国债的发行和推销机构

国债的发行机关是中央政府或者中央财政部门。

国债的推销机构包括:

(一)金融机构

(二)邮政储蓄系统

(三)中央银行

政府利用中央银行推销国债,一般不用付出费用,可降低国债的发行成本。但若分不清推销国债和监控货币流通、执行货币政策的责任,可能诱发通货膨胀。

(四)财政部或国债局——花费较多。

二、国债的发行价格

(一)平价发行:发行价格等于证券票面金额。国债利率等于市场利率。

(二)折价发行:发行价格低于证券票面金额。

(三)溢价发行:发行价格高于证券票面金额。国债利率高于市场利率较多的情况下才会出现。

三、国债的发行方式

(一)公募法(公募拍卖法或公募投标法)

即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其特点主要有

(1)发行条件通过招标决定

(2)拍卖过程由财政部门或中央银行负责组织

(3)主要适用于中短期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库券的发行。

具体的拍卖方法有:

1. 价格拍卖——认购者对价格进行投标。

2. 收益拍卖——认购者对利息率(投资收益率)进行投标。

3. 竞争性出价——财政部门事先公布债券发行量,认购者据此自报愿接受的利率和价格。

4. 非竞争性出价——对一般小额认购者或不懂此项业务的认购者,可只报拟购债券数量。

(二)承受法

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公债,然后转向社会销售,未能售出的差额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

(三)出卖法

即政府委托推销机构利用金融市场直接售出国债。

(四)支付发行法

政府对应支付现金的支出改为债券代付。一般在两种情况下使用

(1)国家暂时无力筹集大宗现金

(2)受款者无法拒绝非现金。

(五)强制摊派法

四、国债的利率

(一)国债利率的确定(掌握)

国债利率主要是参照金融市场利率、银行利率、政府信用状况和社会资金供给量等因素来确定的。

国债利率应参照金融市场的利率而决定

1. 我国国债利率主要以银行利率为基准,一般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率水平。

2. 国债利率应依政府信用的状况而决定。

3. 国债利率应根据社会资金供给量的大小而决定。

(二)国债利率的计算方式(熟悉)

单利计息的公式为: F=P(1+ni)

复利计息的公式为: F=P(1+i)n

在实际收益率相等的情况下,单利计息国债的票面利率一般高于复利计息国债的票面利率。

(三)国债的偿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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