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知识点第六章第四节(2)

发表时间:2012/8/2 10:52:0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二、技术合同的类型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实际上是知识形态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法律形式。它是法律主体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咨询服务项目所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目前我国技术合同主要有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四种类型。

(一)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委托方与被委托方之间共同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委托开发技术合同的标的是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尚未掌握的技术成果,风险责任一般由委托方承担。委托人的义务:第一,按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第二,按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约定协作事项。第三,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另外,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研究开发人的义务:第一,按照约定制订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第二,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第三,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并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研究开发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合作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参与、共同研究开发完成同一研究开发项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也是说,订立合作开发合同的应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订立合作开发合同的各方应共同出资,出资的多少应在合同中约定;订立合作开发合同的各方应共同参与合作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合作开发合同的各方应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其比例应在合同中约定。

合作技术开发,产生的技术成果问题,《合同法》作了有关规定:①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②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③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二)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一定的技术成果交给另一方当事人,而另一方当事人接受这一成果并为此支付约定的价款或费用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含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四种。

(1)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必须经过专利行政部门登记方才有效。

(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必须经过特殊的法律程序(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才能生效。

(3)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是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人的授权人作为转让人,许可他人在支付一定的价款后,在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其专利而订立的合同。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又细分为独占实施许可转让合同、排他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和普通实施许可转让合同。独占实施许可转让合同是指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内具有该专利的使用权,专利的转让人或其他任何情况下的第三人均不得享有在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对被转让给受让人的专利有使用权;排他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是指专利转让人虽然将该专利转让给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但转让人保留了在该范围内的使用权,只排除其他任何第三人在该范围内的使用权;普通实施许可转让合同是指专利转让人将该专利转让后,不仅保留了在受让方的使用范围内的使用权,而且还保留了将该专利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的权利。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相应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

(三)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其最主要的特点就在于其履行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四)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其主要特征在于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所订立的合同,其合同标的是围绕特定项目的技术培训课题,培训的对象是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相关文章:

中大网校经济师考试辅导专题7.23—7.27

201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专业教材知识汇总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经济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1400起

        初级 中级

        761人正在学习

      • 经济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980起

        初级 中级

        545人正在学习

      • 经济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题库练习 精品课程

        680起

        初级 中级

        445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