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第三十四章要点: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公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现行
公司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否具有应用这些知识分析和解决相
应公司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公司法和公司概述
公司法的概念,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二)公司的设立与公司法基本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名称制度、住所制度、章程制度。
(三)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董事、董事会与经理,监事、监事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别规定。
(四)公司的股份(权)转让和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的概念和相关规定。
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第三十四章单选题
1.下列哪项不属于公司法的主要内容( )。
A.种类与性质 B.法律地位与财务制度 C.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与清算 D.产品质量
2.公司以( )为存在和活动的依据。
A.法律 B.法规 C.法章 D.国家制度
3.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对( )负责。
A.董事会 B.监事会 C.股东大会 D.管理层
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第三十四章多选题
1.下列哪项情形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 )。
A.减少注册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应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他股份的
E.公司为减少红利支出而回购本公司股票
参考答案:
单选题 1.D 2.C 3.A 多选题 1.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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