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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讲义第十章3

发表时间:2014/7/23 10:21: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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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师考试网根据经济师考试教材为考生整理了2014年经济师考试科目中级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备考2014年经济师考试!

第十章 国债

第三节 国债的发行

国债的发行和推销机构、发行价格:

(一)国债的发行机关是中央政府或者中央财政部门

国债的推销机构包括:

1.金融机构

2.邮政储蓄系统

3.中央银行

政府利用中央银行推销国债,一般不用付出费用,可使政府降低国债的发行成本。但若分不清推销国债和监控货币流通、执行货币政策的责任,可能诱发通货膨胀。

4.财政部或国债局

(二)国债的发行价格

1.平价发行:发行价格等于证券票面金额。国债利率等于市场利率。

2.折价发行:发行价格低于证券票面金额。

3.溢价发行:发行价格高于证券票面金额。国债利率高于市场利率。

国债的发行方式:

(一)公募法(公募拍卖法或公募投标法)

即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其特点主要有:(1)发行条件通过招标决定;(2)拍卖过程由财政部门或中央银行负责组织;(3)主要适用于中短期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库券的发行。

具体的拍卖方法有:

1.价格拍卖:认购者对价格进行投标。

2.收益拍卖:认购者对利息率(投资收益率)进行投标。

3.竞争性出价:财政部门事先公布债券发行量,认购者据此自报愿接受的利率和价格。

4.非竞争性出价:对一般小额认购者或不懂此项业务的认购者,可只报拟购债券数量。

(二)承受法

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公债,然后转向社会销售,未能售出的差额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

(三)出卖法

即政府委托推销机构利用金融市场直接售出国债。

(四)支付发行法

政府对应支付现金的支出改为债券代付。一般在两种情况下使用:

1.国家暂时无力筹集大宗现金;

2.受款者无法拒绝非现金。

(五)强制摊派法

国债的利率:

(一)国债利率的确定

国债利率主要是参照金融市场利率、银行利率、政府信用状况和社会资金供给量等因素来确定。

1.国债利率应参照金融市场的利率而决定。

2.国债利息应参照银行利率而决定。我国国债利率主要以银行利率为基准,一般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率水平。

3.国债利率应依政府信用的状况而决定。

4.国债利率应根据社会资金供给量的大小而决定。

(二)国债利率的计算方式

单利计息的公式为:F=P(1+ni)

复利计息的公式为:F=P(1+i)n

在实际收益率相等的情况下,单利计息国债的票面利率一般高于复利计息国债的票面利率。

(三)国债的偿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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