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目标体系
目标体系包含四个目标:
( l )物价稳定
物价稳定是指在经济运行中物价总水平在短期内不发生显著的波动,进而维持国内币值的稳定。物价稳定一般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只有稳定的物价才能有稳定的市场环境。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般以通货膨胀率来衡量物价稳定状态,一般都认为物价上涨率在4%以下就是比较合理的。
( 2 )充分就业
充分就业是指有能力并愿意参加工作者,都能在较合理的条件下,随时找到适当的工作。在经济学中的充分就业并不等于社会劳动力的100%就业,通常是将两种失业排除在外:一是摩擦性失业,即由短期内劳动力供求失调或季节性原因而造成的失业;二是自愿失业,即工人不愿意接受现行的工资水平而造成的失业。这两部分失业在社会中所占的比重非常小。
判断中央银行充分就业的目标是否实现,一般是以劳动力的失业率来衡量。失业率是社会的失业人数与愿意就业的劳动力之比,失业率的高低反映了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与否与实现程度。与充分就业相对应的失业率称为自然失业率。西方国家的多数学者认为5%以下的失业率即为充分就业。
( 3 )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的涵义是国民生产总值要求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不要停滞,更不能出现负增长。这个目标与充分就业目标之间关系密切。因为越接近充分就业,就意味着生产资源越能被充分利用。各国通常将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国民收入增长率、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民收入增长率作为衡量经济增长的主要指标。
( 4 )国际收支平衡
国际收支平衡是一国国际收支中的收入和支出处于基本持平的状态。国际收支平衡可分为静态平衡和动态平衡。静态平衡是指以一个年度周期内的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的平衡,只要年度末的国际收支数额基本持平,就称之为平衡。动态平衡是指以一定时期(如3年、5年)的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的平衡。逆差对一国经济的不利影响更大,因而各国在调节国际收支的失衡时,重点通常放在减少或清除逆差上。
相关推荐(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