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金融危机中美国投资银行业的变化(简单阐述即可)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是近百年来首次由发达国家内部金融秩序失衡酿成的国际金融危机。从美国爆发,并迅速蔓延到全球,直至导致全球实体经济衰退,美国投资银行业格局发生了巨变。在危机中,拥有85年历史的华尔街第五大投行贝尔斯登低价出售给摩根大通;拥有94年历史的美林被综合银行美国银行收购;历史最悠久的投行---158年历史的雷曼宣布破产;139年的高盛和73年的摩根士丹利同时改旗易帜转为银行控股公司。
由此带来的美国投资银行业格局以及其监管背景、组织模式、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将会发生变化:
首先,投资银行证券业的组织模式会形成一个新的大型全能银行机构和中小型特色投行业务机构的共生格局。
(一方面,投资银行业务纳入到大型综合化金融集团的组织框架内,形成以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并重的全能银行,这包括美国银行集团、摩根大通银行集团和花旗银行集团。另一方面。华尔街上的特色投资银行体系(也被称为影子银行体系)包括专门并购咨询机构、经纪自营商、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集团、结构投资工具和渠道、货币市场基金以及非银行抵押贷款机构等会经历危机后的大浪淘沙式的重组。以上两方面就形成了大型全能银行机构和中小型特色投行业务机构的共生格局。)
其次,美国资本市场将迎来新监管时代。
(我们已经看到美国原有占市场巨大份额的大投资银行业务已纳入到美国联储对商业银行或综合化金融集团的监管之中,具有“最后贷款”的支持通道,但也必须接受诸如“巴塞尔协议”的规范风险监管。并且在今后的几年还可能看到将以前未纳人监管视野的对于新金融衍生产品和新金融机构如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集团的监管。美国联储和SEC 对同一机构的功能监管及其效率会再次成为今后的讨论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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