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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章节考点:金融机构

发表时间:2018/1/31 10:27: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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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考点:金融机构

一、金融机构的性质与职能

(一)金融机构的性质

关于金融机构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一般将狭义的金融机构定义为金融活动的巾介机构,即在间接融资领域中作为资金余缺双方交易的媒介,专门从事货币、信贷活动的机构,主要指银行和其他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该类金融机构与货币的发行和信用的创造联系密切,主要是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广义的金融机构则是指所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包括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和各种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直接融资领域中金融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充当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经纪人,即代理买卖证券,有时本身也参加证券交易,如证券公司和投资银行。

(二)金融机构的职能

金融机构的职能是由其性质决定的。金融机构主要具有以下职能:

(1)促进资金融通。间接金融机构借助于信用,一方面通过负债业务,动员和集中社会闲散货币资金;另一方面则通过资产业务把这些资金投向有关经济部门,实现资金盈余方和资金短缺方的资金融通,从而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在不改变社会资本总量的条件下,推动扩大再生产的规模,提高生产率。直接金融机构的职能则体现在为投融资提供各种服务。

(2)便利支付结算。金融机构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和设计流程,为客户之间完成货币收付或清偿因交易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提供服务,实现货币资金转移。金融机构在为客户开立存款账户吸收存款的基础上,通过办理存款在账户上的资金转移、代理客户支付,以及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金融机构成为社会支付的中介,是由于它具有较高的信誉和众多的分支机构。金融机构发挥支付巾介职能,大大减少了现金的使用,节约了社会流通费用,加速了结算过程和货币资本的周转,促进了社会再生产的扩大。

(3)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金融机构具有规模化经营的特点,可以通过专业化、规模化、集中化的优势,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从而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同时也可以通过各种业务、技术来管理、分散、转移、控制、减轻各种风险,例如,利用各种金融风险合约的有效组合,以最账户,办理货币收付、工资发放等信用业务,成为社会的总账房。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信贷、利率、汇率和结算等经济杠杆来调节经济。银行信贷规模的扩张与收缩,可直接影响到生产和流通,进而影响社会总供求的平衡,调节货币的稳定;通过对不同行业、部门贷款数量及利率的调整,调节其生产能力,从而调节产业结构和经济稳定。

(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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